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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規(guī)黨紀你問我答第24期·被政治騙子利用還要受黨紀追究嗎?
發(fā)布時間:2026-04-15
來源:湖北省紀委監(jiān)委網(wǎng)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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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張書記,趙局長被政治騙子利用,騙了大幾十萬,他這種情況還要受到黨紀處分嗎?
答:當然要受處分。趙局長之所以被政治騙子利用,說到底是他政治不純、思想不純,出現(xiàn)這類問題的領導干部通常不走正道“抄近道”、不信組織信關系,企圖通過政治騙子的所謂“人脈資源”,為自己的職務提拔、崗位調(diào)整“鋪路搭橋”,所以才會落入政治騙子精心設計的“騙局”,這種結交政治騙子、搞投機鉆營的行為有損黨員政治品格,污染政治生態(tài)和社會風氣。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新增第五十五條對“結交、充當政治騙子”等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規(guī)定,明確“搞投機鉆營,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的,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(nèi)職務處分;情節(jié)嚴重的,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”
問:政治騙子很善于偽裝,我們該怎么識別和防范呢?
答:其實啊,政治騙子行騙的“技術含量”并沒有多么高明,他們往往通過虛構特殊身份背景,把自己包裝成領導干部親屬或跟領導關系親密、“有來頭”的神秘人物,以所謂的“政治資源”獲取黨員干部信任進而騙錢騙物,甚至插手人事安排、騙取工程項目。黨員干部要相信組織、依靠組織,把成長進步交給組織,同時要品行端正、廉潔自律,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這根“金箍棒”給自己劃個保護圈,讓政治騙子無法近身。
